(1)用荷載試驗方法鑒定橋梁承載能力是一個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目前為公眾所接受的鑒定橋梁承載能力的可靠方法。盡管目前大家在做橋梁鑒定試驗時,靜動試驗一起做,但從動力試驗所測系數和對試驗結果分析來看,大都局限在沖擊系數、自振頻率、阻尼比和動撓度效應上,就目前情況來看,這些參數直接用于橋梁承載能力定量鑒定還不太成熟;盡管我國曾進行了動力測定試驗快速評定舊橋方法的研究,但研究成果離實用還有一段距離,而且研究僅限于對舊鋼筋混凝土簡支梁橋主梁在使用階段抗彎能力方面的,所以,橋梁承載能力鑒定主要以靜力荷載試驗為主,動力試驗只是作為一個輔助性鑒定試驗項目,主要的是通過動力試驗了解實橋的實際技術狀況、確定使用條件、提供輔助校驗性的評定指標。
(2)鑒于我國現行的《公路舊橋承載能力鑒定方法》中靜力加載試驗項目的確定,主要是針對橋梁主要承重構件而言,對次要承重構件或局部受荷強度以及橋梁橫向受力特征等問題沒有涉及,而次要承重構件或橋梁橫向受力特征計算取用合理性直接關系到檢算結果的真實性,同時局部受荷強度問題往往是造成橋梁無法正常使用的關鍵問題,所以建議增加諸如行車道板、拱上建筑以及橋梁橫向荷載分布測定等的加載試驗項目。隨著我國橋梁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許多新橋型、新結構已在公路上被廣泛使用,所以有必要結合全國公路橋梁普查情況,增加斜拉橋、懸索橋、連續(xù)剛構、剛構一連續(xù)梁組合體系、無梁板橋、系桿拱、預應力桁架拱、剛架拱等新橋型、新結構的加載試驗項目。
(3)考慮到在以往的橋梁試驗鑒定中,經常碰到測讀的結構裂縫寬度雖然超限,但試驗測得的結構主要控制截面應變和撓度要比計算結果小得多的情況,如果僅憑裂縫寬度這一單一指標超限就認定一座橋梁承載能力有問題,是不妥的。而規(guī)范對裂縫寬度的限制,更多是從耐久性角度考慮的,加上目前影響測讀裂縫寬度的人為因素較多,所以在裂縫評定中建議采用裂縫形態(tài)、分布(間距)、高度和寬度以及卸荷閉合等多指標進行綜合評定。
(4)對試驗中應變、應力換算涉及的材料彈性模量取值問題須作明確規(guī)定,并在廣泛收集分析以往實橋試驗資料的基礎上,分橋型確定出應力和撓度結構校驗系數的限值范圍,并增補工作應力控制評定指標和動載試驗結果輔助性評定等有關內容。